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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金全称:宁波市江北区慈善总会“爱在江北”慈善基金。
二、基金的性质:专项基金。
三、基金额度:本基金设立额度为300万元。由宁波市江北区民政局发动社会捐赠,在第一个基金存续期内捐赠完成。可根据基金来源的约定发动其他社会捐赠支持本基金,上不设限。
四、基金续存期:本基金续存期为2021年6月1日至2026年5月31日,总计五年。
五、基金资金来源:本基金资金来源于发动社会各界的捐款,保证其所捐赠款项系其所有合法财产,具有完全处分权。宁波市江北慈善总会收到捐款后即开具公益性捐款收据,并建立专项财务台账,记录基金收支情况,基金收支情况可供查询。
六、基金筹集目的:用于江北区困难群众的精准帮扶。
七、基金用途:开展综合救助类慈善项目以及在开展项目过程中必要的执行成本支出,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基金使用需符合《慈善法》的经费使用规定。